《容斋随笔·卷十六·前代为监》

  人臣引古规戒,当近取前代,则事势相接,言之者有证,听之者足以监。《诗》曰:“殷监不远,在夏后之世。”《周书》曰:“今惟殷坠厥命,我其可不大监!”又曰:“我不可不监于有殷。”又曰:“有殷受天命,惟有历年,惟不敬厥德,乃早坠厥命。”周公作《无逸》,称商三宗。汉祖命群臣言吾所以有天下,项氏所以失天下,命陆贾著秦所以失天下。张释之为文帝言秦、汉之间事,秦所以失,汉所以兴。贾山借秦为喻。贾谊请人主引商、周、秦事而观之。魏郑公上书于太宗云:“方隋之未乱,自谓必无乱;方隋之未亡,自谓必无亡。臣愿当今动静以隋为监。”马周云:“炀帝笑齐,魏之失国,今之视炀帝,亦犹炀帝之视齐,魏也。”张玄素谏太宗治洛阳宫曰:“乾阳毕功,隋人解体,恐陛下之过,甚于炀帝。若此役不息,同归于乱耳!”考《诗》、《书》反载及汉、唐诸名臣之论,有国者之龟镜也,议论之臣,宜以为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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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斋随笔卷十六前代为监译文

臣僚引述古代的事例规劝君主时,应当选取时代较近的前代史实,这群事势相接,说的人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据,听的人足以引以为戒。《 诗经》 说:“殷监(同鉴)不远,在夏后之世(即商朝)。”《>…...

前代为监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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